2019年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空乘招生介紹
來源:網絡整理時間:2019-07-16 01:49 134次
摘要: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2019年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辦學特色,探索適合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的高素質本科應用型人才選拔機制,學校在2019年開展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yōu)秀人才。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國家代碼:13277,浙江省代碼:0094。 第四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郵編:315212。 第五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招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2019年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辦學特色,探索適合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的高素質本科應用型人才選拔機制,學校在2019年開展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yōu)秀人才。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國家代碼:13277,浙江省代碼:0094。
第四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郵編:315212。
第五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招生計劃為5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及相關信息如下: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七條 報名考生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2. 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3. 中學階段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及以上;
4. 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志于從事民航行業(yè)相關工作;
5.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夜盲,矯正視力4.8及以上;口齒清楚;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不能紋身;男生凈身高4375px~4625px,女生凈身高。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八條 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網,根據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進行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考生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加蓋所在高中公章;
2. 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用A4紙打印、以《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成冊,必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學校只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寄至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郵編:315212,電話0574-8760001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考生留好備份。
第六章 選拔程序
第九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yōu)榭忌母咧袑W考折算成績,折算標準為: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總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在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中具有“技術”、“通用技術”、“信息技術”中2-3門學考科目的,則取其最高等級折算。)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yè)確定獲得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原則上不超過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圍,如相應專業(yè)報名人數不足招生專業(yè)計劃數的6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招生網上發(fā)布,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旨在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學習潛質,以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結束后,分別按照招生計劃數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相關結果可通過學校招生網“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
第十一條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2019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志愿填報、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院校志愿時須將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yè)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 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測試成績×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
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總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在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中具有“技術”、“通用技術”、“信息技術”中2-3門學考科目者,則取其最高等級折算。
第十四條 學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于進檔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專業(yè)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高低排序,單項成績優(yōu)先排列次序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
第十五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各專業(yè)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y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十六條 錄取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入學后,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乘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專業(yè)體檢,不符合者一學期后轉入英語專業(yè)非空乘方向學習。
第八章 時間安排
第十七條 學校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26日下午15:00;
2. 材料郵寄時間:截止時間為3月26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3. 書面評審時間:3月27日-4月3日;
4. 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5日上午10:00-4月12日下午15:00;
5. 綜合測試時間:4月15日(以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上時間為準);
6. 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21日起。
第九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十章 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第二十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勿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7600501。
第二十一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0000
聯(lián)系電話:152-1319-8257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立即報名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2019年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辦學特色,探索適合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的高素質本科應用型人才選拔機制,學校在2019年開展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yōu)秀人才。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國家代碼:13277,浙江省代碼:0094。
第四條 學校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郵編:315212。
第五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2019年面向浙江省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招生計劃為5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及相關信息如下:
批次 | 招生專業(yè) | 選考科目范圍 | 計劃 | 學費 | 備注 |
普通類提前錄取 | 英語(空乘方向) | 不限 | 50 | 16000元/年 | 錄取時要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5分。 |
第七條 報名考生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已經參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2. 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3. 中學階段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均為合格及以上;
4. 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有志于從事民航行業(yè)相關工作;
5. 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夜盲,矯正視力4.8及以上;口齒清楚;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不能紋身;男生凈身高4375px~4625px,女生凈身高。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八條 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網,根據網上提示的“三位一體”報名流程進行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考生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打印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加蓋所在高中公章;
2. 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用A4紙打印、以《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為封面裝訂成冊,必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學校只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寄至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郵編:315212,電話0574-8760001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考生留好備份。
第六章 選拔程序
第九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yōu)榭忌母咧袑W考折算成績,折算標準為: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總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在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中具有“技術”、“通用技術”、“信息技術”中2-3門學考科目的,則取其最高等級折算。)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yè)確定獲得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原則上不超過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圍,如相應專業(yè)報名人數不足招生專業(yè)計劃數的6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招生網上發(fā)布,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旨在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學習潛質,以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結束后,分別按照招生計劃數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相關結果可通過學校招生網“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
第十一條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二條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2019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志愿填報、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在填報院校志愿時須將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yè)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yè)一致,否則無效。
第十三條 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測試成績×4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
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3分,D等不計分,總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在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中具有“技術”、“通用技術”、“信息技術”中2-3門學考科目者,則取其最高等級折算。
第十四條 學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對于進檔考生,學校根據考生專業(yè)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成績高低排序,單項成績優(yōu)先排列次序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
第十五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各專業(yè)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y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十六條 錄取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入學后,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乘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專業(yè)體檢,不符合者一學期后轉入英語專業(yè)非空乘方向學習。
第八章 時間安排
第十七條 學校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3月1日上午10:00至3月26日下午15:00;
2. 材料郵寄時間:截止時間為3月26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3. 書面評審時間:3月27日-4月3日;
4. 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4月5日上午10:00-4月12日下午15:00;
5. 綜合測試時間:4月15日(以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上時間為準);
6. 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4月21日起。
第九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第十章 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具體負責實施該項工作。
第二十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勿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7600501。
第二十一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通訊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00000
聯(lián)系電話:152-1319-8257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或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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